由此可见,对于行政执法的概念,我们必须把握它的四点基本内容:
1.行政执法的主体,即行政执法的实施机关,必须是法定的具有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执法的依据,只能是国家有权机关制定和颁行的行政法律规范。这里的行政法律规范,既可以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行政机关制定的,但二者都必须是具有法定效力的依据;
3.行政执法的性质,即行政执法本身的属性问题,它是一种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执行国家行政法律规范而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执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公共行政管理职能,从而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