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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专业律师合同与当事人的关系

山西专业律师合同与当事人的关系:
1.当事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2.保险合同关系人

  保险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1)被保险人是指约定的保险事故可能在其财产或人身上发生的人。

  (2)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的特征是:①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投保人指定产生也可,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②受益人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③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以为受益人;④受益人不受有无行为能力及保险利益的限制;⑤受益人只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⑥受益人的资格可以被取消,也可能会依法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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